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客服热线:0571-89986080 销售热线:0571-89987681 89987679 商业通会员 | 我的商务室 | 邮箱 | 帮助中心

首 页 找供应 找求购 公司库 展 会 资 讯 呼叫中心外包 中国拨拨通 大市场

您当前的位置: 商品资讯 >消费者质疑 修理家电用旧配件合理吗?

消费者质疑 修理家电用旧配件合理吗?

    尾号为32的小灵通用户发来短信称:电视机修理了多次还是有故障,结果发现被更换的显像管是旧的。请问,修理店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消费者:修家电遭遇旧配件

    两个月前,家住金华市区今飞小区的李先生家一台用了7年的29英寸电视机发生画面不能正常显示的故障。由于早过了“三包”期,于是他就近送到一家家电维修店修理,被“诊断”为显像管坏了,需要更换,费用100元。可修好后用了不到一个月,又发生了同样的毛病。他只好再次送去维修,老板说还是同样的原因,建议再换一个显像管。“刚换过显像管,怎么这么快又没有用了?”这回,李先生请来一个专业人士帮忙查看,结果被告知,更换的显像管是旧的。

    李先生非常气愤:“维修电器更换配件应该是新的,修理店怎么可以把旧配件装上去呢,这不是在骗钱吗!”

    市场:使用旧配件比较普遍

    最近,记者走访了金华市区四五家个体家电维修店,一般的家电产品他们都会修,但对于记者提出的配件来自哪里的问题,绝大多数老板表示是从市场上采购的,有的则闪烁其词不肯告知。其中一名老板透露:“很多家电维修店都是从收购二手家电的人那里买来一些旧货或废品,从里面取出可用的配件,这样做成本低利润高。”

    个体家电维修店使用旧配件的现象比较普遍,家电销售企业是否也存在用旧配件进行维修呢?苏宁电器金华分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企业的维修中心,在库存配件用完的前提下,维修的零配件都需要向所属品牌的厂家申请。但由于一些家电使用时间过长,需要的配件早已不生产,库存配件又已经用完,为了保证家电的正常使用,只好使用通用的零配件,但质量绝对有保证。

    某品牌冰箱售后服务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使用旧配件维修的现象在业内比较普遍,不过这些所谓的旧配件很多都是从消费者退换的机器上拆下来的。这些退换的机器一般都很新,只是由于某一方面的质量问题,才造成了退(换)货,配件质量都还是好的,消费者不用担心。

    专家:用旧配件维修不违法

    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产(商)品检测中心副主任王京宏认为,一般在“三包”期内发生的维修纠纷容易解决,因为国家新“三包”规定比较严格。但如何保证“三包”期外的售后服务,目前没有相关法规的制约,因此“三包”期外使用旧配件维修现象普遍,质量没法得到有效保证。国家“三包”规定也只是规定企业在维修时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也就是说,企业在产品维修时只要提供符合标准的配件即可,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配件一定要新的。

    另外,虽然国家新“三包”规定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都明确了生产者的义务即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但现实中还是存在着两难的局面:一是家电产品尤其是电脑、平板电视等更新换代非常快,要求企业长久生产和保存已经不再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配件,是不现实的;二是对消费者的售后服务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有些企业在促销时鼓吹超长保修,技术服务如何到位,但真正做到的只有少数,到时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相关建议

    维修前最好主动向消费者说明

    首先,若使用了旧配件,就一定要主动、明确地告知消费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自主选择。

    其次,家电销售单位应对生产企业的零配件供应能力和后期零配件的储备能力进行考察,并承担起相应售后服务的责任。

    第三,生产企业在加强核心技术研发的同时,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来降低维修服务率,提高产品本身的服务保障性能,并配套提供维修资料、仪器仪表、备份元器件等,为售前和售后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顶部】 【收藏】 【打印】 【关闭

关于我们 | 媒体报道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英文站 | 友情链接